到了医院,汤孟听闻还要自己来做,有些抗拒,平时切死人还好,他没正经切过活人,更没切过这半死不活的妖怪,顿觉有点难过心里那一关。
玫瑰已经躺到了手术台上,看着人类在一旁纠结。
“我真不行啊林队长,干我们这一行的,本来距离死亡就近,如果切了活人,你有想过,以后活人在我眼里,会是什么样吗?”汤孟苦笑着说。
倒也不是信不过自己的道德,只是不信自己的约束力,有些红线最好一辈子都不要跨过去,一旦对生命产生可控的意识,哪怕自己本身不愿意的,大脑有了这个意识,往后做任何事情,都容易有一种蔑视感。
这就是杀人犯往往都漠视生命的原因,生命在自己手中轻飘飘的,自然再也不会尊重生命。
汤孟年纪大了,知道自己查了半辈子尸体,无论是什么样的尸体,对他来说都已经难有恐惧的感觉,现在对着一个还活着的东西下刀,会让自己的心理预警防线彻底消失。
听汤孟这样一说,林纳海也觉得不妥,不管玫瑰是什么样的妖怪,现在它可顶着人皮呢,对人来说,它现在与人无异,不能忽略它的人权。
林纳海只好走到手术台旁边问:“玫瑰,从前你是怎么还尸的?自己切吗?”
玫瑰点头:“从前遇见的都是比较完整死掉的,很容易就能跟我制造的人皮分开,侯嫂这种情况也很少见,你们要是下不了手,那我自己来吧。”
如此,大家只能先离开,由玫瑰自己动手。
大约半个小时后,玫瑰出来开门,她此时看起来已经跟侯嫂是两个样子,明明五官和脸皮都那么像,但不会被认为是一个人。_c