走了大约两个小时,翻过了两座山梁,周围的林子变得密不透风。
这里是针阔混交林,也是野猪最喜欢的栖息地。
“停。”
陈锋突然打了个手势。
三条狗立刻停下,黑风回头看着主人,耳朵竖得高高的。
陈锋蹲下身,在一棵老松树的根部仔细观察。
那里的树皮被蹭掉了一大块,露出了里面白生生的木质,上面还挂着几根黑硬的鬃毛,沾着早已干涸的泥浆和松脂。
陈锋伸手摸了摸那处蹭痕,又凑近闻了闻。
一股子浓烈的骚臭味,那是野猪特有的体味,还混杂着松脂的味道。
“这是个大家伙。”
陈锋眯起眼睛,瞬开启了山河墨卷。
视野瞬间切换。
虽然没有直接看到猎物,但在墨卷的微观视角下,这棵树周围的地面上,有着清晰的蹄印。
那蹄印深陷泥土,边缘清晰,两瓣蹄甲分得很开,后面还有两个小点的副蹄印。
根据蹄印的大小和深度,陈锋很快确定,这是一头独行的老公猪,也就是传说中的孤猪。
体重至少在四百斤往上,肩高能到一米,皮糙肉厚,常年在松树上蹭痒,身上挂满了松脂和砂石混合的盔甲。
这种野猪,比老虎还难对付。
俗话说一猪二熊三老虎,这排第一的猪,指的就是这种红了眼,挂了甲的炮卵子。
“运气不错,是个肉山。”
陈锋舔了舔嘴唇,眼底闪过一丝兴奋。
四百斤肉,够家里吃半个月了。
“幽灵,找。”
陈锋拍了拍幽灵的脑袋。
幽灵是下司犬,嗅觉最灵敏,追踪是它的强项。
幽灵低头在地上嗅了一圈,然后抬起头,对着西北方向的一片灌木丛,发出了一声短促的低呜。
“追。”
陈锋端起枪,猫着腰,顺着幽灵指引的方向摸了过去。
这一追,就是整整一个小时。
那头野猪很狡猾,它不走直线,
而是专门往那种长满刺梅果和榛子树的灌木丛里钻。
陈锋的脸上,手上被树枝划出了好几道血痕,但他顾不上这些。
终于,在一个背风的山坳里,陈锋听到了动静。
“呼哧,呼哧,”
沉重的呼吸伴随着咀嚼树根的声音传来。
陈锋打了个手势,让三条狗散开。
黑风去正面,白龙去左翼,幽灵去右翼包抄。
他自己则悄悄爬上了一块高耸的岩石,架起了枪。
此时,在距离他大约八十米的山坳底部,一头庞然大物正撅着屁股,在那拱地里的草根吃。
看到这东西,陈锋也不由得倒吸了一口凉气。
太大了。
这简直就是一辆长了毛的小坦克。_c