然而,赵大海的余光却敏锐的捕捉到,在村口大榕树下,一辆黑色的伏尔加轿车正静静的停在那里。
黑色的车窗,冷冷的注视着这场狂欢。
赵大海眯了眯眼,眼底的金光一闪而逝。
看来,这鱼肉香的太厉害,连外面的人也关注起来了。
清晨的薄雾还没散尽,赵家老宅的热闹劲儿都快把房顶掀翻了。
就在村民们为了那一碗能治老寒腿的鱼骨汤挤破头时,村口的老榕树下,两道车灯光照穿了晨雾。
一辆黑色的伏尔加轿车,压着坑洼的土路缓缓的驶来。
轿车引擎低沉的嗡嗡声,让所有人都停下了手里的动作。
车还没停稳,副驾驶的门就被推开了。
刚刚还在被村民当笑话看的孙富贵,此刻没有半点平日里万元户的架子。
他躬着背,一路小跑到后座,伸手拉开车门,还把手垫在门框上,生怕里面的人磕了头。
一只擦的雪亮的皮鞋踩在了浪头村的泥地上。
接着,一个穿着灰色中山装的男人走了下来。
他看起来三十出头,头发梳的一丝不苟,脸上架着一副金丝眼镜,手上还戴着一双这个年代不常见的白手套。
“那是谁啊?富贵叔对他咋跟个孙子似的?”
“嘘!别瞎指!看那是啥车?那是伏尔加!县里的大老爷都不一定坐得上,这怕是省里来的大人物!”
原本喧闹的院子都跟着安静了下来。
端着搪瓷碗的村民们下意识的往两边缩,硬生生让出一条直通灶台的大道。
孙富贵挺直了腰杆,走在前面,那双眼睛恶狠狠的扫过周围的人群,仿佛昨天丢失的面子,在此时全都找补回来了。
“都让开!没点眼力劲儿的东西!”
孙富贵一挥手,差点打翻李二叔手里的碗,然后转过身,脸上堆出谄媚的笑容,“周老板,您慢点,这地儿脏,别污了您的鞋。”_c